根据《合肥经济学院2025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经考生本人自愿申请,我校于2025年3月17日对申请鼓励政策(九、鼓励政策(2))进行审核,经专家组面试,现将面试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月18日—3月21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3月21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合肥经济学院纪委或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551-63858397(招生就业处)
0551-64380215(纪委)
邮箱:zsjyc@hfue.edu.cn
招生就业处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