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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合肥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6阅读次数:1124次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民生实事落实落地,多渠道促进和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尽早就业,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做好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户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5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发放方式。按照集中发放和常态化发放、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申请发放时间为:2024年10 月10日-2024年12月31日,常态化申请发放时间:2025年1月 1日-2025年7月31日。

、申领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网上自愿申请(集中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031,常态化申请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 日)。符合补贴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等四种渠道进入“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集中发放校验审核

1.系统审核校验(2024年10月10日至1031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毕业生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学生填写的手机,或学生在阳光就业网等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表明学生已申请成功,“审核不通过”表明学生未通过系统校验。

2.人工审核校验(集中校验审核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031日)。毕业生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但网上申请未通过系统校验的,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可提交纸质材料进行人工审核。毕业生可在学校就业网下载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1),填写纸质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各二级学院初审,招生就业处负责汇总进行人工审核校验。各二级学院初审时间为10月20日—1031日,招生就业处审核时间为11月1—11月6日。

人工审核提交材料:

附件1:安徽省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合肥经济学院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人工审核)(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汇总表,纸质版二级学院盖章、电子版招生就业处尹老师);

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审核不通过的短信截图或网站信息截图

困难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

2)零就业家庭: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脱贫户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加盖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有关人员信息截图。

4)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提供《退捕渔民证》或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印章的退捕渔民家庭信息截图等。

5)获得助学贷款、残疾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最近一年的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者网上合同截图;毕业生本人残疾证。

6)特困人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加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的低保系统特困供养家庭证明截图等

以上证明材料中如写明亲子关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证明直系亲属关系。

(三)集中发放公示(2024年12月1日至12月8日)

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学校在就业创业工作网予以公示,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集中发放资金拨付(2024年12月28日前)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于2024年12月28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五)常态化发放(2025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

符合申请条件但未在集中发放时间申领补贴的困难毕业生, 可于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线上申请提交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于毕业生申请提交信息的次月底前,完 成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审核、公示、发放等工作。线上审核校验未 通过的,参照人工审核校验流程办理,由高校毕业生本人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初审校验,对人工审核校 验通过的,由所属院校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审核。

、工作要求

(一)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关系困难家庭毕业生切身利益,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增进民生福祉的内在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精心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精心组织,稳步实施,要重点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发动工作,要针对性、“点对点”宣介 一次性求职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积极引导困难毕业生尽可能在集中申请发放时限内主动申领补贴,对错过集中申请发放时限的,及时进行提示引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求职补贴应发尽发。

(二)高度重视,有序推进。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工作,认真落实申报工作责任制。鉴于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职责到人,务必第一时间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

(三)规范审核,严格把关。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人工审核校验(初审),严格把好纸质材料审核关,确保纸质材料与上报电子汇总表中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号、开户行等重要信息保持一致。

)加强监督,落实政策。每位毕业生在读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成功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一经发现虚报、谎报,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静波,联系电话:0551-63858398

附件:

    1.安徽省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合肥经济学院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人工审核)

 

 

 

 

 

  合肥经济学院

                                                                20241015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