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处室、各教学单位、相关老师:
按照《合肥经济学院教师工作量管理及核算办法(试行)》(校行字【2024】166号)文件要求,2024年下半年我校各类任课教师(不含霍山路校区)工作量由教师个人/团队、教学单位或相关负责单位统计、审核,现已经各教学单位公示后确认,特将2024年下半年教师工作量最终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月16-19日。如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请于1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点前反馈,其中教学工作量先报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整理后统一报教务处;其他工作量请报所属负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