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合肥经济学院2023年度二级单位考核办法》,经过量化考核、综合测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点评,并经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23年度二级单位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优秀等次
1. 党政部门:党政办(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统战)部、财务处;
2. 教学单位:艺术设计学院、金融学院、基础课教学部;
3. 教学保障单位:图书(档案)馆、继续教育学院;
4.根据《合肥经济学院2023年度二级单位考核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获得教育部学科技能竞赛(A类)一等奖的)规定,直接认定工学院为优秀等次。
二、良好等次
1.党政部门:教务处、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科研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团委、
质量监控与评建办公室、招生就业处;
2.教学单位:商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财务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3.教学保障单位:实践教学中心、基建办、总务(资产)处、
安全管理处。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校2023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
合肥经济学院2023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